第三块砖是「无实际成绩可考」。
第四块砖是「工作导向」。
每一块都正确。
每一块都合法。
最後却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封在墙後面。
她忽然想起,人事局官员当年宣读法条时,她曾在笔记上画了一个圈。
那个圈圈住的是「全年度未到校上课」。
她当时认为,这是案件的核心。
现在她才发现,自己圈住的并不是核心。
而是制度最方便处理的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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