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一旦不反抗就说明她已经同意了。
男人伸手一把把她按躺在地上;把刀子放到一旁,开始扒女人的裤子。
这时,强奸犯尝到了技术不专的苦头。
女人虽然已经屈服却不配合,两只手不停的推打强奸犯。
虽然不是很有力量,强奸犯仍然不敢用强,不免有些恼羞成怒。
对于一个强奸犯来说,进行这样风险大的犯罪,有些事情必须要懂得。
首先,这样很不值得,一个男人为了解决生理问题,如果他没权,完全可以选择买春。
打黄是那些手中有权的人制定的政策,并不合民心,所以风险很小,但是服务很好。
其次,警校教材里说到抓捕疑犯时强调说:制服对方时,一定要把对手面朝下按倒在地。
如果疑犯脸朝上,和警察面对面,他就可以用双手与警察搏斗。
警察将事倍功半,非常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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