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的电脑教室在教学楼三楼,靠走廊那一侧,四十几台电脑排成六列,每列七台,萤幕都一样的型号,机壳都一样的黑,桌面整齐,有那种每天有人坐、但每天不是同一个人坐的那种样子——用过,但不是被谁真的记住的那种用过。
阿土那天是第一个进教室的。
周二早上,电脑课九点,他八点半就到了,在门口等着,管理员来开门,他跟着走进去,选了靠窗那排第三台,坐下来。
他在椅子上坐好,把布袋放在脚边,把笔记本和毛笔放在桌上,然後把目光放到那台电脑前面。
萤幕是黑的,关着。
桌上放着那个他这几周看了几次但还没有真的用过的东西:滑鼠。
他知道那个东西叫「滑鼠」,课本说那个东西是用来控制萤幕上那个小箭头的——你移动它,箭头跟着移动;你按下它上面的按键,萤幕就对那个按键做出回应。
他把课本说的这件事在脑子里过了一遍,然後伸手,把滑鼠拿起来,放在手掌上,感觉了一下重量和触感。b他想的轻——是那种拿在手里会让你以为它没有、结果它在的那种轻。表面是光滑的塑胶,两个按键,中间有一个滚轮,底部有一个发出红光的感应器。
他把滑鼠在掌心看了一下,说:「灵兽你听令。」
滑鼠没有反应。
「也许灵气不够。」他加了一个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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