珍妮脸色一变,但也不好说什么。用餐的全程,珍妮不断地给他老公服务,把自己的牛扒分给他老公。可我明明记得有一次吃饭,因为我们没有用公筷,她当众指责我们不卫生。可今天她不还是一样。他老公显得有点不耐烦,一个劲儿地说,你自己吃就好。

        珍妮为了不那么尴尬,就用半生不熟的港普和胜男聊起了天,都是在说一些名牌,先是把手上的黄金戒指给胜男看,告诉胜男说:“你们结婚的时候,买戒指一定要来香港,因为香港的黄金都是一保一的真的,他说是9999,就绝不会是999的,像我这个是千足金5个9的,虽然贵了点,但保真啊,不像你们大陆的黄金,都是骗人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胜男不卑不亢地说:“我比较喜欢钻石,如果结婚的话,我打算就南非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珍妮接着又把手中的包包递给胜男看,告诉胜男这个要一万多块,是她老公上个月刚买的LV的新款。

        胜男没有接,而是对着我说:“包比里面的东西还值钱,那它的存在意义到底在哪呢?单单就是为了好看?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望着胜男无比的骄傲,握住了她的手,说:“中国有句古话,形容的很贴切,金玉其外败絮其中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珍妮自讨没趣,不过很快又恢复了笑容说:“香港是个很现实的地方,不把自己装扮好,没人会看得起你。说起来可能有点徒有虚表,但至少说明香港人是很注重外表的。可大陆人则太不注重这方面了。你看满大街都是穿着拖鞋到处走的人,很没有礼貌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都不知道她哪里来的优越感,什么都要和我们比,觉得什么都比我们好,香港一个弹丸之地,人均住宅面积不足16平方米,每天为了三餐奔波,他们一样有人会在街上吐痰,一样会有人穿着背心到处走,每个城市都会有这样那样的人,为什么一定要以偏概全呢?

        我如果不是工作需要,我真的不愿意用我和胜男的宝贵时间,来陪这样一个优越感十足的香港人吃饭,花着我的钱,享受着我们的便利,却从不说我们一声好。

        买单的时候,珍妮丝毫没有要客气地意思,但是她老公还简单地表示了,说了声谢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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