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天下来,女孩子那些天马行空的碎碎念填满了他的脑子,她会因为英语老师今天居然穿了一条之前穿过的裙子来上课而震惊,会因为中午吃到了爱吃的菜而高兴,会因为下午突如其来的一场骤雨而抱怨,自己的小白鞋这下又要踩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不过只是写个作业,她说最喜欢老公认真学习的样子了,深邃的眉骨和挺拔的鼻峰,拿笔的姿势,漂亮修长的手指,还有他手背上微微凸起的青筋和骨骼,甚至是他垂下的眼睫毛和抿起的唇角,全都好帅好苏,她好喜欢。

        【喜欢喜欢喜欢!!老公全部的地方我都好喜欢!】

        指腹轻轻摩擦着笔身,柏江忻无奈闭眼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就这么喜欢他吗?

        那露骨又热烈的内心表白,让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该用什么姿势继续写,一想到她在看他,无论什么姿势都觉得别扭,可是心里再波澜,表面上也只能强装什么都没听见。

        喜欢就喜欢吧,就当是旁边坐了一只喜欢他的、叽叽喳喳的小麻雀。

        让柏江忻真正受不了的是,她脑子里那些色|情的玩意儿。

        下午突然下了一场雨,一直到晚上,教室里还是有些闷,刚吃过晚饭从外面回来,柏江忻解开校服外套,本来是想透透气,又突然听到原本在座位上背英语的她说,好性感的喉结,好性感的喉结痣。

        就连柏江忻自己都会经常忘记这颗痣的存在,但向笛却爱得不行,觉得他这颗痣的位置实在是妙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非要说柏江忻这副清冷出尘的躯壳有什么瑕疵,那么只能是这颗痣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