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好的结果,就是被定义成双方互殴,然后警方进行调解。
这样自己这边损失更大,对方的责任反而更大些。
没错,国内混道上的就是这么与时俱进。
不熟读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和《刑法》,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黑道老鸟。
林海棠此时站了出来,脸上的神情已经切换到了工作状态。
“汪警官,我是当事人。
对面这伙人先是要强拉我和我的同伴喝酒,涉嫌公共场所调戏妇女,并进行恐吓威胁。
随后,又率先动手打伤我的同伴,当我们做出明显的避险行为之后,对方依旧紧追不舍。
并手持桌椅、酒瓶、棍棒等杀伤性武器,对我们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!
直到此时,我的同伴们才不得已出手还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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