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可是这些艺术家,大多数不是都与环球索尼或华纳签订了终身合约吗?”话及此处,史蒂薇顿了顿,“终身合约可能说得不太准确,但你明白我的意思……这些合约很难被终止。这么做,会让你们付出很大代价,而且不仅仅是经济上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们的目标并不是让艺术家们终止他们目前的合约,而是帮助他们摆脱这些束缚,从禁锢中跳脱出来。”眼见史蒂薇的问题一步步朝他所期望的方向前进,莱昂纳尔的声调也激昂了不少,“我们想要收购的,是属于艺术家的那50%权益。通过高价收购版权,我们的音乐版权基金可以为音乐人提供一次性的大额收入,解决传统模式下面,版税结算周期长,每次获得的收益较少的问题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啊,我懂了。”史蒂薇稍稍仰起脖子,“你们想要做的,是一次性把音乐人未来预期可以获得的版税收益直接支付给他们,以换取未来由你们来收取这些版税的权利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正是如此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样做,你们就获得了许多可以持续创造收益的知识产权。”史蒂薇沉吟道,“把这些产权打包放进一家公司,这家公司就能成为每年都有稳定利润,而且几乎不存在运营成本的优质资产。而这种毫无风险的优质资产,毋庸置疑,肯定会在华尔街大受欢迎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运营成本还是存在的。”莱昂纳尔连忙做了一个补充说明,“不仅有估值与尽调费用和直接购买成本,版权登记、续约、侵权诉讼、版税追踪、版税分配、第三方数据监测服务、跨境版权协调,甚至是未来将版权收益打包为金融产品的资产证券化成本,都不是一个小数目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总而言之,我们的服务内容,或者说经营目标,与环球、索尼和华纳这些传统音乐工业巨头有本质的区别。”韩易打了个总结,“我们在乎的,不是‘内容控制’,而是‘资产运营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很有趣。”史蒂薇微微蹙眉,看上去兴味盎然,“那艺术家们能从这些‘资产运营’中得到什么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最简单也最粗暴的,就是里奥刚才提到的,一次性现金变现。”韩易摊开手,回答道,“如果我们将艺术家视作一个个创业公司,那么我们会发现一个最致命的问题——艺术家没有像其他创业者那样成熟的退出机制和退出渠道。App开发者可以拿钱退出,连锁餐厅经营者可以拿钱退出。教育、时尚、健康、旅行、科技、房产、家装……任何行业,都可以在某一时刻拿着资本提供的现金潇洒离场,完成一次真正的成功创业,实现财富自由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但音乐人们不行,他们辛苦创造的版权,只能通过特定几个渠道,少量多次地持续变现,而不能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,瞬间为他们带来充裕的现金流。你看,现在全球范围内,有几家金融机构愿意拿音乐版权作为抵押物提供贷款?哪怕愿意,他们的估值又能真正反映出这些版权应有的价值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音乐版权的估值迟迟无法提升,并不是因为它们不值钱。相反,在流媒体时代,在这个人人都可以听歌,只要点开Spotify就能创造版税收益的时代,音乐版权的价值应该水涨船高才对。音乐版权的价值之所以还没有被资本市场重视,是因为现在的买家太有限了——寥寥几个规模以上的版权收购案,都发生在版权发行公司与它们的签约艺人之间,这种合作伙伴买断另一个合作伙伴的案例,无法从根本上提振市场的信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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